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诠释启示录 #649

649.启11:7.

649.启11:7.“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”表示在教会的末了,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,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。这从“见证”和“作完见证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见证”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,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(对此,我们稍后会提到);“作完见证”是指结束;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,所以此处“作完”表示教会的末了;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,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。

这就是“见证”的含义,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“两个见证人”所说的明显看出来,即: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,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,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;事实上,它们来自主,属于与人同在的主;因此,“他们的见证”表示对这些的宣讲。“见证”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,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:

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。(启示录19:10)

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,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,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。

诚然,在教会的末了,主被宣讲,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;然而,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,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;因此,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,并不仰望主,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;而事实上,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,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(10:30, 38; 14:7)中所教导的。因此,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,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,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,他们相信祂的神性。若能,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,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;如果情况是这样,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,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。正是由于这些原因,在教会的末了,没有对主,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。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,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;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,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,只是从外在被承认,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,或只在言语上,没有在信仰上承认。

情况就是这样,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;在来世,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。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,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,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;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,就会发现,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,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。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;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,所以很明显,在教会的末了,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,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。换句话说,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,但没有内在承认;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,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;死后,外在(承认)就沉睡了,内在属于他的灵,就是他灵的承认。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,即: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,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,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。


真实的基督教 #374

374.(1)仁爱就

374.(1)仁爱就是意愿良善,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。仁爱和作为就像意愿和行为,或心智的情感和身体的运作,因而像内在人和外在人一样彼此不同;这两者彼此的关系就像原因和结果,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都是在内在人中形成的,由此产生的一切结果都是在外在人中产生的。因此,仁爱因属于内在人,所以是意愿良善;而作为因属于外在人,所以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。

尽管如此,不同的人的良善意愿之间有无限的多样性;因为凡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所做的,都被认为,或看起来是从善意或仁慈中流出的;然而,没有人知道这善行是不是源于仁爱,更不用说它们是源于真正的仁爱,还是源于虚假的仁爱了。不同的人的良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、意图和随之而来的计划;这些就隐藏在行善的意愿里面,并决定了每个人的意愿的品质。意愿还在理解力中寻求达到其目的的方式和方法,也就是结果,并在理解力中进入光明或被光照,不仅能看到或感知原因,还能看到或感知机会,以便在适当的时间,以适当的方式决定采取行动,从而产生它的结果,即作为;同时,意愿还在理解力中获得行动的力量。由此可知,作为本质上属于意愿,形式上属于理解力,实际上属于身体。仁爱就这样降至善行。

这一点可通过对比一棵树来说明。人自己在其一切部分,或属于他的一切上都像一棵树。在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、意图和计划;在这些方面,种子对应于人的意愿,人的意愿就包含目的、意图和计划,如前所述。再者,种子从它的内层从地里发芽,给自己披上树枝、细枝和叶子,从而为自己提供适合它的目的,即果实的方法;在这些方面,这棵树对应于人的理解力。最后,当时机成熟,取得成果的机会存在时,这棵树就开花结果;在这些方面,这棵树对应于人的善行。因此,很明显,善行本质上来自种子,形式上来自树枝和叶子,实际上来自树的木材。

这一点也可通过对比圣殿来说明。人是神的殿,如保罗所说的(哥林多前书3:16, 17; 哥林多后书6:16; 以弗所书2:21, 22)。作为神的殿,人的目的,意图和计划是救赎和永生;在这些里面有与意愿的对应关系,意愿就包含这三件事,或说救赎和永生与意愿有关,而目的、意图和计划就住在意愿里面。后来,或在适当的时候,他从父母、老师和牧师那里获得信仰和仁爱的教义;当他开始行使自己的判断力,或说他的判断力成熟时,他就从圣言和教义书籍中获得信仰和仁爱的教义。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;在这些方法里面有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,或说这些方法与理解力有关。最后,目的通过作为方法的教义而以功用的形式实现;这是通过被称为善行的身体行为实现的。因此,目的通过中间的原因产生结果,这些结果本质上属于目的,形式上属于教会的教义,实际上属于功用,或说本质上与目的有关,形式上与教会的教义有关,实际上与功用有关。人就这样成为神的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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